2026年7月14日,美国跨党派参议员团在国会重新提出《2025年制裁俄罗斯法案》(Sanctioning Russia Act of 2025,原编号 S.1241 / H.R.2548)修订版:拟对俄罗斯原油和天然气前五大进口国输美商品加征最高100%关税,具体税率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确定。共同提出人、民主党参议员布卢门撒尔(Richard Blumenthal)表示,法案"可能在8月前通过参议院"。
法案修订要点:与2025年初版的两大调整
与2025年4月初版(拟对全球所有采购俄罗斯油气的国家征收最高500%关税,曾被共和党参议员格雷厄姆称为"bone crushing"级别制裁)相比,本次修订版有两处关键调整:
| 对比项 | 2025年4月初版 | 2026年7月修订版 |
|---|---|---|
| 关税上限 | 最高500% | 最高100%(上限,实际税率由USTR确定) |
| 适用范围 | 全球所有采购俄油气的国家 | 收窄为俄罗斯原油和天然气前五大进口国 |
| 立法状态 | 提出后未通过 | 已重提,参院领袖承诺推动表决,或8月前通过参议院 |
布卢门撒尔在7月15日华盛顿记者会上确认了核心细节,其原话为:
The tariff provisions are targeted, narrowly limited to the five major purchasers, up to 100 percent, with waiver authority that is narrowly tailored and constricted. The decision about the exact rate will be determined by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Senator Richard Blumenthal, Washington press conference, July 15, 2026(信源:NRI Affairs / Blumenthal Senate office)
同日,参议员Jerry Moran(堪萨斯州共和党)在参议院议事发言中正式介绍该法案(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172 No. 115, Page S4097,信源: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ffice / govinfo.gov),并概括了法案核心逻辑:
You can do business with Russia or you can do business with the United States, but you can't do both.
7月15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例行记者会回应:
中方坚决反对没有国际法依据、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非法单边制裁,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定维护本国企业和公民的正当权益。搞双重标准和胁迫施压,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外交部发言人林剑,2026年7月15日例行记者会(信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政事儿)
法案运作机制:不制裁俄罗斯,惩罚第三方"买家"
该法案的核心抓手不是俄罗斯本身,而是与俄罗斯进行正常能源贸易的第三方国家:美国不直接制裁俄罗斯石油出口,而是以关税为杠杆,要求相关国家削减对俄油气采购量,否则其输美商品最高加征100%关税。
五个目标国家
布卢门撒尔在记者会上点名的五个目标国家:
- 印度
- 中国
- 斯洛伐克
- 匈牙利
- 阿塞拜疆
中国同时出现在原油和天然气两份清单上。据能源研究机构CREA 2026年7月10日报告,2026年6月中国是俄罗斯化石燃料的最大购买国,印度为第二大。
两条豁免路径
| 豁免路径 | 条件与说明 |
|---|---|
| 天然气豁免线 | 一国自俄天然气进口不超过本国天然气总进口的15%,且持续出台实质性减购政策,可申请豁免。布卢门撒尔明确表示"Our European allies are not targeted here"——本质上是给欧盟和日本留出的通道 |
| 总统裁量豁免权 | 总统可基于"美国国家利益"单方面豁免任意国家。原版法案中豁免期仅180天、每国仅一次;新版豁免条款据NRI Affairs报道"narrowly tailored and constricted"(被严格限制),具体细则尚待法案全文公布 |
需要特别注意:100%是关税上限,并非法案直接固定的税率——"The decision about the exact rate will be determined by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实际执行税率由行政部门裁量。
合规要点分析:四个维度
法律基础:三重国际法争议
- 无联合国安理会授权:《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规定,只有安理会决议才能授权成员国实施经济制裁,美国以国内法案惩罚第三国缺乏国际法支撑。
- 涉嫌违反WTO最惠国待遇原则:GATT第一条明确成员国不得针对同等贸易行为实施差异化关税,因他国采购俄罗斯石油而对全部商品加征关税在WTO框架下难以成立。
- 域外管辖问题:一国法律不应管辖他国与他国之间的正常贸易行为。
外交部"没有国际法依据、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非法单边制裁"的表态,均有对应条文支撑。
传导机制:"国家行为→企业买单"
法案惩罚对象是国家,但成本直接传导至每一家出口企业。如果中国被认定"继续大量采购俄罗斯油气",美国可对中国全部输美商品加征最高100%关税——即使出口的是手机壳、数据线、蓝牙耳机等与能源无关的产品。企业无法通过调整供应链绕开这一机制。
与现有对俄制裁体系的叠加
| 制裁层级 | 内容 |
|---|---|
| 直接制裁 | 冻结俄罗斯实体和个人资产、禁止交易(OFAC的SDN清单) |
| 出口管制 | 对俄罗斯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实施出口限制(BIS实体清单) |
| 次级制裁 | 惩罚与俄罗斯做特定领域生意的第三方(本次新增的关税维度) |
美国已于2025年8月对印度实施25%的次级关税(针对其继续购买俄油),并于2025年11月制裁俄罗斯石油公司Lukoil和Rosneft。本次法案是该施压路径的升级。
立法进程:8月前是关键窗口
布卢门撒尔表示法案"可能在8月前通过参议院";参议员Moran确认共和党领袖Thune已承诺"bring this legislation to a vote soon"。目前法案仍处于提出阶段,尚未分配新编号进入委员会审议。后续变量包括:国会两院审议中的修正、总统签署时的声明或否决、USTR的具体税率决定、行政部门实施细则。
尚待官方法案全文确认:正式编号、最终表决时间、行业豁免清单、过渡期安排。
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预判
以下分析基于公开报道和官方文件,属于合规风险预判。有数据出处的标出处,无法核实的明确标注。
对美出口:利润空间被压缩
按海关总署2025年数据,中国对美出口总额约5800亿美元(信源: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月报),机电、纺织、家具、塑料制品等品类占比约32%,对应约1850亿美元。国内制造业平均净利润率在3%—8%区间(信源: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数据),100%额外关税叠加后利润空间将受到严峻挑战。可选应对:拓展非美市场、调整产品结构、与美方进口商协商关税分担。
能源采购:替代来源的价差
据CREA数据,俄罗斯以大幅折扣吸引亚洲买家——印度炼油企业相比布伦特基准油价每桶节省约12.2美元,中国也享有类似的长期协议折扣。若被迫削减俄油采购转向中东等替代来源,采购成本将面临上涨压力,具体价差随市场波动。可参考的官方数据源:中国海关总署原油进口统计(http://www.customs.gov.cn/)、国际能源署(IEA)月度石油市场报告(https://www.iea.org/)、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https://www.ine.cn/)。
成本传导链
能源成本沿产业链逐级传导:油/气涨价→化工原料(塑料、化纤、化肥)成本上升→中间品涨价→终端消费品提价。即使企业自身不使用俄罗斯能源,上游供应商的成本增加也会间接传导。建议重点监控:塑料制品、化纤纺织品、化肥及农业相关产品、有机化工原料。
历史参照:2025年印度案例
美国2025年8月对印度实施25%次级关税时的背景:印度自俄原油进口在2025财年已升至总进口的35.8%(2022年战前仅2.5%)。据Kpler数据,印度俄油进口在2025年12月降至约124万桶/日,但2026年6月又创历史新高——当月进口俄罗斯原油价值45亿欧元,环比增长34%。该案例说明25%关税未能持久削减印度对俄油采购;100%关税威慑力理论上更强,但实际效果取决于各国承受替代能源成本的能力。
企业应对清单:信息、风险、预案与合规底线
以下为合规风险管理的一般性思路,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贸易法律顾问。
跟踪信息
- 在 congress.gov 追踪 S.1241 法案状态
- 关注 USTR 关税税率公告:https://ustr.gov/
- 关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https://www.fmprc.gov.cn/web/wjdt_674879/fyrbt_674889/)和商务部新闻发布(http://www.mofcom.gov.cn/)
评估风险
- 算清对美出口占比,测算最高100%关税情景下的盈亏平衡点
- 排查供应链中直接或间接依赖俄罗斯能源的环节
- 了解主要美国客户对该法案的态度,评估订单变化风险
准备预案
- 制定对美出口占比渐进压降方案
- 评估东盟、中东、拉美、非洲市场拓展可行性
- 与美国进口商沟通关税分担机制,核查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条款
守住合规底线(最高优先级)
- 严格遵守中国现行的出口管制和制裁反制法律法规
- 中国法律优先——切勿因美国单边制裁违反中国《反外国制裁法》和《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商务部令2021年第1号)
- 涉俄贸易企业需确保中国法律框架下的合规,同时了解美国OFAC清单的适用范围
商务部2021年《阻断办法》明确:中国公民和企业因外国法律被限制与第三国正常经贸活动而受损的,可依法寻求救济。制定合规策略时,中国的法律红线是第一优先。
结语
新版对俄制裁法案本质上是以关税为杠杆的次级制裁机制——在国际法上争议不小,在WTO框架下缺乏依据,联合国安理会层面也未获授权。但它有85位参议员联署(原版数据)、有白宫背书、有参院领袖承诺推动表决,是一个真实的、正在推进的立法行为。对外贸企业而言,当前最该做的三件事:搞清楚法案到底说了什么(区分议员原话、国会记录、媒体报道与分析判断)、系统评估自身暴露程度、为不同情景准备好预案。在政策博弈的过渡期,保持信息灵敏、合规严谨、业务有弹性,是对自身利益最负责任的做法。